XX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函[2010]69号),根据《四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级XX县区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0]180号)要求,确保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空间性、结构性和操作性,全面落实《纲要》和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目标,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区划,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配置,为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编制目的通过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现林地科技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止乱垦滥占林地,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为县域林地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三)编制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2、统筹协调原则。统筹区域林地保护与利用,正确处理林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并与本区域相关规划相协调,促进林地科学合理利用,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3、因地制宜原则。立足于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为手段,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利用措施。4、科学决策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任务、实施第1页共28页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5、注重落实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方面的手段,积极保护现有林地,适度补充林地,科学利用林地,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把林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指标和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四)编制依据1.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和规定;2.国家和地方有关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的政策、行政规章、技术规程和规范性文件;3.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等;4.符合规定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业专项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等成果,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等;5.国土二调成果数据;6.《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7.《XX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8.《XX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细则》;29.《XX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细则》。二、主要任务在扎实做好基础调查、资料收集、专题研究和政策建议的基础上,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任务、措施和管理政策,突出战略性和政策性,确定全市林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保护利用时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逐级分解到县、乡镇,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建立林地管理档案;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对行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推进县域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指导县域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按程序完XX县区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核、汇总与报批工作。三、组织分工第2页共28页规划编制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林业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发展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任务量大。为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同意,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市林业局设立办公室。领导小组加强各县区规划编制的宏观统筹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制定规划工作方案,安排工作经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审定规划方案。领导小组协调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测绘等部门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遥感影像数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资料。3市林业和园林局牵头组织各县区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做好规划编制所需的各项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