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1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使用说明根据卫生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要求,在2005年,全国大中城市应基本完成在职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
为检查和评价各地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任务落实情况,收集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我司依据《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全科医学临床和社区实践基地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的特点,制订了《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开展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评估工作和各省的自评工作提供依据
一、评估目的:(一)依据评估结果和反馈信息了解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完成情况,收集资料,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思路,以便及时调整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指导
(二)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促进和加强横向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表彰活动,促进全科医学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全科医师培训与我国卫生体制改革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
通过评估,多方了解全科医学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并为调整和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及人才培养政策提供依据
二、评估对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评估对象依照评估目标和内容的不同,具有多层次、多类型、多要素的特点
评估对象主要分为二类:(一)有关单位
为主要评估对象,具体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机构;社区实践基地等
(二)相关人员
为评估抽查对象,具体包括各级培训管理人员;教师;全科医师
评估标准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量化指标,均有计算方法和标准,指标权重采用专家评议和百分权重法
总分为100分,附加分10分
评估时,由评估专家小组采取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学员考核等多种方式作出评判
凡核心要素总得分少于13分或总评分少于60分,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四、评估过程评估工作分为自评、复评、认定三个阶段:(一)自评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