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事局南通市科技局南通市财政局通人开〔2009〕2号关于组织申报引进工程技术关键人才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科技局、财政局: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高市区企业科技和人才综合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南通市区引进工程技术关键人才政府资金补助的意见》(通办发〔2007〕46号),现就市区引进工程技术关键人才申报政府资金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市区优先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电子信息、船舶修造及配套、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领域,自主创(领)办企业的人才或团队,市区中型以上企业引进的工程技术关键人才或团队
二、人才条件文件(一)自主创业人才(A类)1.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通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关键人才或团队
所创办的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能产业化生产,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海外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3.2007年5月1日以后在南通市区注册创(领)办科技型生产企业,或2009年8月31日前能完成工商注册的创业人才或团队;4.引进人才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团队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5.引进人才主要精力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企业引进人才(B类)1.掌握关键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前景良好,并能或已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工程技术关键人才或团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海外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3.一般具有5年以上大型企业或重点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或工程技术工作的经历;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