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委託研究案案號:DL-97152有聲出版事業經營狀況調查台灣經濟研究院民國97年12月行政院新聞局委託研究案案號:DL-97152有聲出版事業經營狀況調查結案報告計畫主持人:李天鐸共同主持人:梁德馨、黃兆仁研究顧問:蔡淑惠、李瑞斌研究人員:黃致穎、吳彥臻研究助理:盧鈺雯、周士傑、卓榮宏凌筠婷、陳研名、林君達台灣經濟研究院民國97年12月摘要本研究以調查台灣音樂產業發展現況為目的,透過調查資料的分析,瞭解目前有聲出版事業之經濟活動情形,包含實體唱片的製作與發行、數位音樂經營、著作權流通與音樂展演活動等。研究過程中,廣邀各業者進行對產業經營環境等重要議題的對談,以描繪出音樂產業的樣貌、競爭態勢與未來發展趨勢。最後,研究團隊針對以上資料進行產業總結分析與政策建議,以提供政府作為政策制訂參考,進而健全音樂產業環境、進而提升我國文化競爭力。經本研究調查發現,音樂產業之價值鏈正從過去以「唱片公司」為主體,逐漸轉向以唱片價值、藝人價值(現場演出)、歌曲價值(著作權)交織而成的系統。然而,此系統之商業模式仍未穩固,且音樂產業內公司營運情形變動甚大,尚無法完整呈現產業訊息,本研究僅對有聲出版業作研究論述。符合本次調查研究之有聲出版業者共有216家,其組織形態以「有限公司」最多,佔56.64%,公司所在地大都設於「北北基地區」,佔有83.33%,公司成立時間迄今平均為10.03年,而「外資比例佔50%以上」的有10家業者,海外分公司大致以「中國」、「新加坡」、「泰國」、「美國」、「香港」為主要分布地區。而在96年度中,有聲出版業的資本總額總計為33.93億元,產業總員工數約為1451人,整體的產值表現有58.56億元,其中以「出版品收益」為主,佔49.93%(29.24億元),「著作權收益」佔12.78%(7.48億元),「展演收益」佔2.31%(1.35億元),「演藝經紀」佔8.84%(5.18億元),而「KTV授權」佔8.32%(4.87億元),而產業總營業支出為50.42億元。實體唱片銷售仍為有聲出版業的主要營收來源,總銷售數量約845萬張,總金額約為27.61億元。在音樂類型中,仍是以「流行音樂」為主,約有21.96億元。在專輯類型中以「錄音作品」佔最大宗,佔81.80%(22.58億元)的銷售。去年度共有81家業者發行唱片,唱片發行總張數為9926張,而華語音樂僅佔總發行唱片的8.97%(890張)。在數位音樂的部份,有聲出版業者幾乎都擁有自己的官方網站(59.46%),但自行經營數位音樂服務的業者比例相當低(0.92%,2家),大部分業者的官網乃以「音樂資訊提供」、「線上交易」及「建立社群與知識分享」為主,數位音樂對有聲出版業者來說仍是屬於音樂著作權授權使用的範疇。對有聲出版業來說,數位音樂為其帶來的營收佔整體營收的7.28%(4.26億元),離美國數位音樂市場的15%仍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尤其是「數位音樂行動定閱」這商機,各大數位音樂服務業者皆爭相搶進該市場。音樂展演活動的重要行逐年增加,各業者也視展演為實體唱片市場衰退後的另一桃花源,96年度約有322場的展演活動,非售票演唱會有214場,售票演唱會有108場,不過展演為有聲出版業帶來的營收有被低估的情形,僅佔總營收的2.31%(1.35億元),原因在於演唱會的收入大都轉進了經紀公司或行銷公司的財務計算,無法直接從有聲出版業來調查。而展演活動的產業議題探討,業者普遍認為「場地租用成本過高」、「消費者付費意願不足」、「場地設備不合使用需求」為有關單位急需正視的議題。在產業創作環境的部份,音樂創作流通主要仰賴音樂經紀制度與創作人自身人際網絡,但由於唱片銷售環境不佳,導致創作者必須增加作品數量才能維持其創作職涯。專業音樂刊物是音樂產業發展成熟度的的重要指標,台灣專業音樂刊物相對欠缺,因此音樂社群成為獨立音樂資訊流通、展演活動與出版品宣傳的重要管道。電影配樂雖然是電影工業的副產品,但也是音樂產業創造營收的方式,我國受制於電影產業本身的經濟條件,無法提供好的創作、製作環境。而我國音樂人才養成可區分為一般學校教育與補習學校教育兩個系統,一般學校教育以傳統統暨藝術類音樂人才養成為主,流行音樂人才養成則多倚重自學與坊間短期補習教育,音樂產業管理人才則多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