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搞准、搞实安徽省农业用地面积,更好地完成安徽省本次农业普查任务,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根据《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部际联系会议精神要求,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是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统一标准、分工合作、共同核实、共同发布、信息共享”的原则,由安徽省农普办组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和安徽省统计局共同开展
二、工作任务与职责分工(一)安徽省农业普查农业用地面积的县级以上数据,利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数据整理相关工作
全省、市(地)、县(区)级农业用地面积数据及有关耕地质量方面的资料,由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向安徽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省农普办提供
(二)安徽省农业普查农业用地面积的乡(镇)、村两级数据,依据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资料,由县农普办组织填写《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普查表》(国统字(2006)159号)(见附件1),并按照统一的程序录入,逐级上报安徽省农普办
(三)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面积数据的事后质量核实工作,在国家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的领导下,由省农普办组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和安徽省统计局共同开展
三、组织协调各地成立相应的联合工作组,由各级农普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
四、数据质量核实农业普查农业用地数据质量核实是安徽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检查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