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期评估实施方案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人口计生(2008)2号)的要求,定于2008年7月~9月,对"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中期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导向,以区县自查市复查为主,注重评估过程,突出重点与难点,对各区县"十二五"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估,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和考评机制,推动"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新发展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一)党政领导责任制落实和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1,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定》,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情况;2,建立人口宏观调控机制,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相关任务的情况;3,相关部门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加强综合治理的情况;4,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区进展情况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计划生育率及稳定低生育水平情况;孕前-围孕期保健率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情况;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情况;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达标率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情况;财政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及投入保第1页共3页障机制建立情况
(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1,人口计生"和谐家园"工程建设情况;2,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3,指导,服务企事业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
三,评估的方法和步骤本次评估采取区县级自查与市级复查相结合,开展调查,评估和运用已有调查评估成果相结合的方法
市级复查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