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金浩集团总部本部借用所属公司员工实施办法金浩集团总部本部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借用所属公司员工实施办法(金浩人[2007]7号,2007年4月15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管理调整有关要求,加强职位管理,规范总部本部借用所属公司员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借用是指总部部门因承担集团特别重大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临时性任务等特殊原因,从所属公司选用员工短期帮助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集团性特别重大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是指列入全集团计划、有明确项目经费预算及人力资源配置方案的经总部管理层批准执行的项目,全集团临时性任务是指根据业务需要等特殊原因经总部管理层批准后临时安排的阶段性工作
第四条借用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
重大项目、特别重大项目的借用期限,根据项目审批执行情况确定
第五条借用人员一般为所属公司本部员工,要求具有三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工作能力较强、业务熟练、绩效良好,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借用所属公司人员流程:(一)总部部门在征求所属公司借用人员所在部门及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的前提下,提出借用人员申请;(二)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部门借用申请、项目或任务审批情况及职位需求;(三)经审批同意的,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向借用部门发送借用通知;(四)借用部门及借用人员凭总部人力资源部借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五)借用结束前,借用部门及借用人员办理回所属公司手续;(六)由借用部门根据借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填写《总部借用人员工作鉴定表》送总部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遇提前结束借用的情况,借用人员应做好工作交接,借用部门要及时主动与总部人力资源部沟通,办理餐卡、住宿变更手续,核销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