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小心2019年发放年终奖的个税臆想计算法陷阱近日,不断有财务人员询问,网传“紧急提醒
在2019年1月1日前把2018年的年终奖发了”及“2019年之前发放年终奖更划算”的策划是否靠谱
那就先来看看这个“策划”是如何提议的吧:同样是24000元的年终奖(不考虑当月工资薪金的情况下),今年10-12月份发放和明年发放缴纳的个税差距太大了
情况一:若是今年10-12月份发放将年终奖的计税所得除以12个月,得到分月均值后,以这个计算得到的均值去查税率表找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个税=24000*3%-0=720元情况二:若是2019年发放个税=24000*20%-1410=3390元相差2660元
按照这个“策划”所写,若是2019年发放2018年的年终奖24000元,当月就要缴个税3390元,其计算方式:24000*20%-1410=3390元
然后拿按照这个计税方式计算出来的税款,去比较,得出多缴2670元(策划中的2660元应为2670之笔误,就不去纠缠了)
可见,这个“策划”的计算结果所表达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要大家将2018年度的年终奖在2018年发放
初看,这样比较得出的结论貌似很正确
但,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2019年发放奖金24000元,当月就要缴个税3390元,这样计算第2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页正确吗
其计算公式24000*20%-1410=3390元,又是从哪里学来的
其实,一看就能猜到,这是自作聪明的把2018年四季度也就是新旧税法过渡期的月税率表(下图)去用于2019年的计税,也就有了上面的2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以及速扣数1410元
首先,上面这个月税率表,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