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经常错缴税的7项业务
如果企业财务人员不注意学习,有可能会错缴税,给企业造成损失
今天小编就来同大家谈一谈,财务人员经常会缴错税的几大业务,但愿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业务一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收益,并入企业经营收入来纳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A企业为一家自然人合伙企业,2017年A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息收入100万元,A企业财务人员将其按投资收益核算,并入A企业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新个人所得税法已修订为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
财务人员的这种纳税方式是错误的,正确方式应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业务二异地的房产与土地,在公司注册地申报纳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甲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点为A省,同时在B省有一处经营用房
甲公司在A省工商部门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A省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
甲公司财务人员将B省的经营用房应缴纳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在A省办理了纳税申报,财务人员的这种纳税方式是错误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纳税
政策依据: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业务三个人股东,异地投资的股权转让,在居住地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张三居住地为A市,2016年对B市的一家制造企业投资1000万元,由于发展的需要,2018年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