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丽公消〔2009〕58号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根据支队《关于深入开展“利剑行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丽公消〔2009〕24号)、丽水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发〔2009〕33号)和《全市消防安全“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丽公消〔2009〕56号)文件精神,针对四、五月份全市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火灾频频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经报请市局领导批准,决定在六月份在全市所有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全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下发给你们,-1-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〇〇-2-全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好转,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园区各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消防技能水平,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火灾隐患
结合《全市消防安全“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实现“平安丽水”为目标,通过开展对工业园区内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园区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措施,全面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全力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不发生群死群伤以及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重大的火灾事故
二、时间安排5月27日至6月30日三、治理重点1
易燃易爆化危企业;2
制衣、制鞋、木质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合一”企业和出租房屋;-3-四、检查内容(一)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可用、厂区内最远点最不利点水压情况;(二)企业内所有建筑消防手续是否办理齐全,有无存在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