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文件昆家协(2010)05号关于转发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协会各家政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家政行业中优秀企业的软实力,加大社会各界对我市家政优秀企业的认知度。由昆明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的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工作已经展开,现将《关于做好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申报及初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积极参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申报及初审工作的通知》中第二项“申报必备条件”组织企业申报,并备齐所需材料。二、请于4月27日17点以前确定该项工作负责人一名、联络人一名。三、组织企业申报并形成申报材料于4月29日前报送昆明市家政行业协会,由市家政协会统一报送昆明市商务局贸易服务管理处。注:后附资料表格昆明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2010年4月26日抄送:本协会各位领导打印:昆明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共印2份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昆明市家政行业协会、昆明市餐饮美食行业协会:为进一步提升家政行业、餐饮美食行业中优秀企业的软实力,加大社会各界对我市家政及餐饮优秀企业的认知度。由昆明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的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工作已经展开,现将《关于做好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申报及初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积极参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申报及初审工作的通知》中第二项“申报必备条件”组织企业申报,并备齐所需材料。二、请于4月23日17点以前确定该项工作负责人一名、联络人一名。三、组织企业申报并形成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昆明市商务局贸易服务管理处。联系处室:昆明市商务局贸易服务管理处冯文娟联系电话:312363913888505667附件:《关于做好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申报及初审工作的通知》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昆明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昆名推办发〔2010〕2号关于做好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申报及初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昆明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创三级名牌和三级名品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8〕46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申报及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和范围根据本市名牌推荐工作总体部署,2010年昆明名牌产品推荐申报按产品、服务两类进行,即:昆明名牌产品类推荐范围将在本市所有产品及行业中进行,包含工业产品、农产品;昆明名牌服务类推荐范围将在本市旅游景区景点、家政服务业、餐饮业和商场等四个服务行业中开展。二、申报必备条件申报昆明名牌产品的企业,必须符合《昆明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同时符合昆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需要、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以及发展方向,处于待业领先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2010年申报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址在昆明市,申报产品与核准的经营范围一致,申报产品应具有注册商标。2、企业经营满三年(高新技术产品,经营满两年),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发展速度,经营状况良好。3、产品达到一定经济规模,年销售额、实现利税位于我市同行业前列,农产品销售收入、服务产品营业收入居全市同类产品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申报企业2007—2009年连续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为正增长(行业整体性下降除外,需相关部门或行业出具证明)、主营业务不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需相关部门或行业出具证明)。4、实物或服务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国内和省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5、产品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技术装备或良好的服务设施、服务环境、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应变能力居行业前列。6、企业或组织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高。7、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8、服务类名牌产品还需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