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十一五”是我县推进产业转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了检验“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确保各项规划顺利完成预期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XX市规划管理办法》,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评估目的意义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对全面完成我县“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改变以往规划工作“重编制、轻实施、缺评估”的状况,保证“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有利于发现“十一五”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根据发展形势调整修订规划内容,有针对性地采取新的政策措施;有利于创新规划编制理念,改进规划编制方法,为科学地编制下一个五年规划奠定基础
二、规划评估范围和内容(一)评估范围我县“十一五”规划是由“十一五”规划纲要、重点和一般专项规划构成的规划体系,主要包括总体纲要;工业、农业、海洋、交通、旅游和环保等重点专项规划;科技、教育、文广、卫生、体育、人才、社保、民政、人口与计生、外经、林业、水利、气象、基础测绘、国土、房管、人防、供电等一般专项规划
(二)评估内容规划评估重点突出四方面内容:一是目标实现程度评估
《纲要》及重点、一般专项规划要对重大指标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做出说明;视其完成程度及对后两年半的判断分析,提出是否调整计划指标建议
二是发展任务完成情况评估
包括“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经济、社会、城市化等领域的各项任务;重点、一般专项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纲要》和重点、一般第1页共33页专项规划提出的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是发展环境分析与预测评估
主要评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与计划编制时的预测出入情况,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国内外政治经济局势以及重大的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