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XX银行总行信息中心网络设备保修和基本服务项目合同书(限国内使用)XX银行北京XXX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三月本合同由XX银行(以下简称雇主)和在北京XXX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
鉴于雇主希望服务方提供下述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这些服务,双方在此同意如下:1.定义“合同”:系指雇主和服务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阐明的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服务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后,雇主应支付给服务方的价格
“天”:除特别指明外,系指日历天
2.标准本合同下提供的一切服务应符合附录A:XX银行信息中心网络设备保修和基本服务项目服务任务书中所述的任务和要求
3.服务范围服务方同意向雇主提供本项目下的网络设备保修服务,并且雇主同意接受该服务
网络设备保修服务的范围和方式详见附录A
服务方将从2005年3月21日起至2006年5月31日止的时段内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时期内提供本服务
4.合同生效条件雇主和服务方双方授权代表完好签署本合同
5.合同价格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万元整,RMB¥16,300,000
00,为服务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所有支出和费用
服务方不得向雇主收取超出前述金额的费用和开支,雇主也不负责支付超出前述金额的部分
本合同的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除非雇主和服务方双方同意修改,否则不作调整
6.支付(1)雇主以银行支票结算方式交付服务方合同款
(2)全部服务费将按照下列批次和方式予以支付:(a)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肆佰捌拾玖万元整,RMB¥4,890,000
00;(b)服务期限过半,由雇主信息中心签署项目服务中期验收合格证明后,证明中期服务顺利完成,并作为服务方收款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