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乡镇计划生育公益性服务合同书老河口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老河口市乡镇计划生育公益性服务合同书合同号:42068203-JS-1008甲方:老河口市洪山咀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洪山咀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鉴证方:老河口市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鉴证方)为了规范乡镇计划生育公益性服务行为,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确保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到实处,真正达到“以钱养事”的目的和效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甲、乙及鉴证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对象、时间、工作要求、计酬标准和考核方式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工作要求考核要求计酬标准考核方式普查辖区内49周岁以下绝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常住流入)一年一次1、规范填写普查登记(查病登记要求不低于普查对象30%),并要求对象户签字
2、在家常住人口、流入人口普查到位率达100%
年终全乡(镇)普查人次到位率95%,妇科病检查登记率达40%
每低于1个百分点分别扣款100元
7元/例(含寄回有效证明)1、参照普查群众签字记录,由计生办每月抽办,每月抽取10%样本点确认普查人次
2、市人口计生局每季抽查10%样本点确定报酬比例
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工作要求考核要求计酬标准考核方式重查49岁以下未绝育或绝育不满一年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常住流入)1、按微机生成的服务信息反馈单要求
2、每四个月(1月、5月、9月)开展一次
1、规范填写重查登记(妇科病检查登记率不得少于30%)和三查对象信息表
2、在家重查到位率达100%,外出对象年度寄妇查证明不少于两次
1、在家和常住流入重查对象一年三次,妇查率达100%
2、外出对象年度寄证明不得少于两次
7元/人次(含寄回有效证明)1、参照普查群众签字记录,由计生办每月取10%样本点确认重查人次
2、市人口计生局每季抽查10%样本点确定报酬比例
孕情监测政策内已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