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延边大学党委组织员工作条例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
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素质好、责任心强的组织员队伍,严格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是提高新党员质量的可靠保证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省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组织员的设置第一条我校的党委组织员分为专职组织员和兼职组织员两种职务
党委建制学院(部)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总支建制的学院不配备专职组织员
第二条在校关工委设置2名兼职组织员
第三条党委建制学院(部)设置组织员的数量,根据该党委全年发展新党员的数量配备,每发展60名新党员,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
第四条不设专职组织员的党总支,其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由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选派专职组织员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五条组织员作为校党委派驻发展党员单位的代表,编制为2种:一是学校编制;二是学院(部)编制
第二章组织员的任职条件、职责及作用第六条组织员的任职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懂得党的基本知识,有独立工作能力
3、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4、原则上为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员干部
5、党龄在5年以上,并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第七条组织员是受校党委委托,代表校党委主持发展党员工作的专职人员
组织员的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对基层党支部建设、党员管理也有检查指导责任
第八条组织员的具体职责1、按照上级党委和校党委的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指导基层党组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