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教育扶贫攻坚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和《中共市委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实现区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全面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教育扶贫攻坚计划
一、总体要求通过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人员接受良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区贫困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为实现2016年全区脱贫提供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人员接受良好教育;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至少享受一项教育资助政策
巩固控辍保学成果,为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6年脱贫计划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1
建档立卡:2016年3月1日前,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区、镇(街)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基础,完成区、镇(街道)和直属学校、幼儿园贫困学生建档立卡档案,非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列入扶贫计划的应予以说明;2
全面对接:2016年4月底前,帮扶部门、乡镇(街道)、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制定“一对一”帮扶方案,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助学政策,同时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转学等学籍管理,落实对贫困学生一对一帮扶措施,确保各项资助政策精准落实到位,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并完成学业;3
督查督导:2016年9月底前,各镇驻镇督学(街道教育助理)对乡镇街道学校贫困学生建档立卡情况、资助政策宣传情况、各类资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形成书面自查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4
2016年11月底以前
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区内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学校的扶贫工作进行督查,纳入第1页共5页对各驻镇督学(街道教育助理)和学校的年终目标考核
四、主要措施1
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到位(1)2016年3月1日前,依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各镇要安排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