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我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逐年加以健全和完善
一、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20XX年9月我县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起“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运行体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县1999年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2007年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实施
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城乡低保提标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73户、5062人,发放低保金1056
5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
2元;农村低保对象6155户、22535人,发放低保金2472
6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我县成立了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