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国土资监支发〔2007〕14号签发:许怀远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支队机关各科(室),州直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机关考勤制度》已经支队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全面做好考勤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一、各大队要认真抓好考勤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书记和大队长要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贯彻执行,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各大队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除参加当地国土资源局考勤外,必须建立起大队自己的考勤登记记录,当月的考勤情况,必须在次月5日前上报支队审查,决不允许弄虚作假
第2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三、从最近支队对所属大队领导干部在任职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及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都能够严格各项工作制度,但也有个别大队不重视考勤登记,工作秩序不正常,有的甚至没有考勤登记,擅离工作岗位,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执法监察队伍的形象
对这些问题,各大队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度发生,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四、2007年开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各大队必须坚决执行考勤制度,对各类缺勤必须严格参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机关考勤制度》确定的标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新国土资监总发〔2006〕82号文件印发)对缺勤情况的处理规定执行,各大队对缺勤人员扣发的工资和补助,可以自行支配
附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机关考勤制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主题词:国土资源监察印发机关考勤制度通知抄送:自治区国土资源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