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WSC-XXXX-XXXX/XX海宁市监理企业资质核准服务指南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发布机构标志××××-××-××发布××××-××-××实施海宁市监理企业资质核准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适用于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监理企业资质核准三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3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和权限海宁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办理,完成初审,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报送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审批内容无(三)法律效力具备行政法律效力(四)受理对象从事本服务指南适用于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五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并取得工商合法登记的企业,有明确的办公地址和经营项目;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提交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划分不同的资质等级,并经资质审查合格后,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六受理数量无受理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提交下列资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说明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原件2纸质及电子报件申请甲级资质电子文档需一式三份,涉及申请铁道、公路、水利、信息、民航等方面监理资质的,每申请一项资质,须增加《申请表》二份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套;甲级另附企业概况
2企业章程复印件1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1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聘任)文件、工作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及技术负责人的加盖执业印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1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