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集体合同年月日甲方乙方(企业协商组织)(员工协商组织)企业名称:员工组织形式:经营性质:员工总人数:法定代表人: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职务:协商首席代表职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代表人数:代表人数:代表产生方式:企业地址:电话号码:电话号码:开始协商日期:年月单位集体合同甲乙双方代表人员名单甲方(企业行政)乙方(企业职工)企业方代表姓名职务职工方代表姓名职务单位名称:年月日关于签订集体合同协商说明为了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工会(以下简称乙方)为代表的全体职工,甲方代表由法人代表人指派组成,乙方代表由全体职工人推荐产生,由组成。于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民主协商制度以及职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津贴、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和卫生、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事项进行共同协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形成《集体合同》文本。于年月日,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参加人数人,由双方协商首席代表(甲方代表企业、乙方代表全体职工)在《集体合同》文本上正式签字,《集体合同》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全体职工公布实施。单位名称(盖章):工会(盖章):年月日公司集体合同为了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以下简称企业)与以工会为代表的全体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经营管理,遵重工会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的地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视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不断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第二条企业遵重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建立民主协商制度。每半年最后一周的星期三为企业民主协商日;企业听取工会和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以及职工劳动报酬、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检查本合同生效后的履行情况。第三条工会遵重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及其他合法权利,教育职工遵重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发动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团结全体职工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第四条职工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保守企业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五条企业招用职工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使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文本,并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企业对劳动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增加或删除有关内容时,事先与工会协商,听取工会意见,并征得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劳动合同各项待遇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企业和职工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企业需要调整职工的工作岗位或职务时,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同时变更劳动合同。企业在合同期内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将名单和理由告知工会,工会认为有不当时,可以提出意见。当决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企业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手续。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企业根据国家规定的工时标准,实行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工时制度。(不能按标准工时计算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但每周至少安排职工休息一日)第八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事先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征得同意后才进行。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因紧急抢修、抢险或其他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