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服务业布局规划一、规划原则和期限(一)规划原则1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充分体现为大多数人服务,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规划理念,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大众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市场体系
两轮驱动,互动并进
全面权衡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提升的阶段性与互补性,在控制加工工业过快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完成服务业从适应性调整到战略性调整的转变
区域协调,竞合统一
体现与上海及其它周边城市在竞争推动下的合作和在合作基础上的竞争,全面接轨上海,营造与上海的同城合进效应
相对集中,合理布局
发挥比较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市域内中心凸现、重点突出、层级分明、业态聚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协调各地间服务业格局关系,处理好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公共服务业间的产业关系,有所为,有所不为
节约资源,注重效率
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努力降低商务成本和政府管理成本,提高经济社会效益
(二)规划期限以“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为主,面向中远期(2011~2020年)
二、发展基础和条件(一)现状概述“十五”期间,苏州服务业增加值平均年增长14
8%,对增量GDP的平均贡献率为29
3%,在GDP中的平均占比为34
服务业从业人数平均年增长2
5%,在全社会从业人员中的平均占比为29
2005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256
3亿元,名列全省第一,其中中心城区(市区)服务业增加值589
23亿元,列南京、无锡之后
服务业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
服务业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1%,其中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达到54
服务业内部构成渐趋合理
按统计口径7大行业增加值在服务业全部增加值中的比重依次为:其他服务业32
6%,批发和零售业27
3%,房地产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