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应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浅析一、绿色建筑的发展概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并能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推进绿色建筑是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发展绿色建筑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角度,全面审视建筑活动对生态环境和住宅区域环境的影响,采取综合措施,实现建筑行业及期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969年,美籍意大利建筑师鲍罗
索勒里首次综合生态与建筑两个独立概念提出“生态建筑”理念;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使人们意识到耗用自然资源最多的建筑产业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20世纪80年代,随着节能建筑体系逐渐完善,建筑室内环境问题凸显,以健康为中心的建筑环境研究成为发达国家建筑研究的热点
到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与会者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绿色建筑”的概念,绿色建筑由此逐渐成为一个兼顾环境发展与健康生活的研究体系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绿色建筑概念开始引入我国,1994年我国发表《中国21世纪议程》,同时启动《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1996年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住区发展报告》,对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居民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和保证措施
2005年10月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共同制订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设部于2006年联合国家环保总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并分布实施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以“四节一环保”为主轴,要求建设项目以先控制项目评估,再评估一般与优选项,评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