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省新闻学会鲁新发[2008]4号关于2007年度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的通知各市记协,各有关新闻单位:2007年度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定于2008年4月举行
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工作是检阅我省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阶段性成果的重要平台
为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维护山东新闻奖评选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违规参评、骗取荣誉的行为,自本年度开始,凡发现参评、获奖作品和相关材料存在修改、伪造等违规问题,一经核实,省记协将公开通报全省新闻界,取消作者、编辑参评资格、获奖资格和所获奖项,追回获奖证书,3年内禁止该作者、编辑和推荐单位参加山东新闻奖评选
希望各推荐单位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按照评选办法规定,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参评作品情况,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评选
2007年度山东新闻奖媒体内参作品评选截稿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
请各推荐单位务必在截稿时间前寄送参评作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有关事宜请与省记协办公室联系
电话:0531-851960678519678885196065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省新闻学会2008年1月8日附件:1、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办法2、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3、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4、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12007年度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办法一、评奖宗旨山东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奖是由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省新闻学会主办的全省县(市)级媒体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
开展县(市)级媒体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全面检阅我省县(市)级媒体新闻工作的年度成果和业绩,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县(市)级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鼓励县(市)级新闻媒体多出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