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经费匹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主持并完成重大科研计划项目,促进学校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匹配范围第二条凡已下达正式批文或通知,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并按《上海理工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缴足管理费的重大科研计划项目,均可向学校申请经费匹配
第三章匹配额度第三条对自然科学类项目的匹配额度:1、对《上海理工大学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级别分类表》中自然科学类国家级科研计划项目a类的项目,学校按当年到款经费(不含外拨)的30%匹配
2、对《上海理工大学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级别分类表》中自然科学类国家级科研计划项目b类的项目,学校按当年到款经费(不含外拨)的20%匹配
3、对《上海理工大学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级别分类表》中自然科学类国家级科研计划项目c类的项目,学校按当年到款经费(不含外拨)的10%匹配
第四条为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主持并完成人文社科类的重大科研计划项目,适度提高对人文社科类项目的匹配额度:1、对《上海理工大学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级别分类表》中人文社科类国家级科研计划项目a类的项目,学校按当年到款经费(不含外拨)的50%匹配
2、对《上海理工大学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级别分类表》中人文社科类国家级科研计划项目b类和人文社科类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a类的项目,学校按当年到款经费(不含外拨)的30%匹配
3、对《上海理工大学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级别分类表》中人文社科类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b类的项目,学校按当第1页共4页年到款经费(不含外拨)的20%匹配
第五条我校作为合作单位(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上盖我校公章并明确我校第一负责人)参与符合匹配条件的项目,按相应匹配额度的50%匹配
第六条未缴足管理费的重大科研计划项目匹配经费按实缴管理费与学校规定应缴管理费之比同比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