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年度基层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落实“为民、务实、效率、廉洁”的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全面落实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工作(一)完成“两保”提标和补差达标任务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15年1月起我区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430元提高到47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月人均230元提高到260元,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达到月人均374元和172元;五保户月人均供养标准从560元提高到610元,达到了省厅规定标准,在全市率先完成“两保”提标和补差工作任务
2015年11月,我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2288户4839人,其中城镇低保户1472户2881人,农村低保户816户1958人;2015年1-11月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635
24万元,其中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207
8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427
35万元;2015年11月,我区在册五保户118人;2015年11月,我区在册五保户118人,2015年1-11月发放五保供养金83
426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和五保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完成城乡低保重新申请核查审批工作城乡低保重新申请审核审批工作是今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为使这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及早部署,积极发动宣传,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严格按照《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湛民函〔2015〕147号)的要求,实行街道办、村(居)委会入户调查——街道办事处审核、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及区财政局召开联席会议审批并公示审批结果;做到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进退及时,打造我区“阳光低保、诚信低保、责任低保”
目前,该项工作正有序推进,有望在11月底完成工作任务
(三)落实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