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基本概念及政策介绍(重庆市外经委机电产业处处长顾华)一、加工贸易基本概念(一)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其最大好处:一是可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二是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可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但加工制成品必须全部复出口,否则须按有关规定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
2、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统称为对外加工装配业务
从广义上来说,就是运用国外提供的原料、零部件加工成品或装配整机,收取加工费或装配费
按海关关于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管理规定中所称的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主要是指:(1)由外商提供(包括外商在国内价购)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简称料件),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加工单位按对方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给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
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2)将料件和成品分别计价,分别订立合同,对开信用证,不动用外汇,料件和设备的价款在成品出口价格中扣除,我方净得工缴费
又称各作各价
(3)由外贸(工贸)公司与外商签订合同,承担加工装配业务,然后组织工厂生产,外贸(工贸)公司同工厂之间按购销关系办理
(二)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有以下区别:1、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2、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