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字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委托者:受托者:物业名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资质等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福田区)香珠花园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物业公司法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中,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2、/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见附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暂按以下标准收取:住宅:元/月·平方米;商铺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用于且不限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