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吊销≠企业注销,千万别弄混了我的另一家公司,三个月前营业执照就已经被工商局吊销了,都没有业务了,税务局怎么还来找我
”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润华贸易有限公司的李经理很是疑惑
同样疑惑的,还有日照市莒县迅驰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该公司三年前被当地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却未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前段时间,公司法定代表人接到国税机关的催报催缴通知书
“三证合一”后,近期山东各地国税机关开展了工商、国税和地税三部门信息的户籍比对工作
在此过程中,仅临沂市市区国税局和日照市莒县国税局两家单位,就发现了128户非正常户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个别公司因未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做年度事项报告或年检,营业执照被吊销,这些公司就认为既然已经没有营业执照了,也就不用再申报纳税了
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企业的注销和执照被吊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旦混为一谈,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犯错、违规,产生诸多的税收违法风险
”临沂市市区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的孙彬介绍说
那么,仅一字之差的注销与吊销,在税务处理上到底有多大的差异,纳税人又该如何辨别呢
一、分清税务机关是不是参与过企业注销是指企业完全消失,法人资格被合法终止,是企业的主动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要经过“成立清算小组——出具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和工资——理清债权债务——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等一系列环节才能完成注销
“企业注销,要先清算,将应缴的税款补缴完毕,再依次注销税务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整个过程,税务机关参与了其中的两个环节,程序上也是先于工商部门的
”莒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王晓婷说
“一般情况下,吊销是工商部门对企业做出的一种单方面的行政处罚措施,只是终止了企业的经营权,企业是被动的,税务机关并不参与其中,对企业的涉税权利和义务没有影响
”王晓婷补充道,“如果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拒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