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业务产品名称:转账支票业务产品定义: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办理支票结算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可以使用支票
审查要点:支票是否真实、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涂改
风险提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操作流程:一、审核内容:1、柜员收到持票人提交的转账支票及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1)是否本行出售的支票,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2)支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的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账单上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一致;(3)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可以支付的款项;(4)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5)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6)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7)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8)持票人递交的支票,支票背面是否作委托收款背书,签章是否符合规定;(9)支票的出票日期是否使用中文大写,书写是否规范;(10)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是否背书转让;(11)支票是否已办理挂失止付
2、柜员审查并验印无误,启动“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功能选择“录入”,交易类别选择“2-转账”,录入相关信息
支票作借方记账凭证,进账单第二联作贷方记账凭证,3、柜员复核启动“1103单位活期存款支取”交易,功能选择“复核”,交易类别选择“2-转账”,录入相关要素,提交主机成功后,在支票反面打印对公支取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