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落实民生汇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生是根本
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排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有效推进了民生问题的解决
重视民生问题,给民政工作的发展带来极好的机遇和强劲的动力
今年以来,在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以及自治区党委七届二次、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围绕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生活、上学、看病等民生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下大力抓好落实,让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解决了一系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推动和谐**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自治区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实施“民生工程”的主要成绩(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将广大农牧区特困人群救助纳入制度化轨道
我区目前共有农牧区特困群体23万人,人均年收入不足800元
上半年,在农牧区依然实施的是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共落实救助资金1840万元
自治区党委、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提出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在全区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的重大决定,并于7月份在日喀则召开了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现场会,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了《**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农村低保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全区农村低保制度已初步建立,23万农牧区特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畴,自治区落实农村低保资金2300万元,地、县配套920万元
顺利实现了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向农村低保制度的转变
对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和有关配套制度的建立等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将于年底前完成
(二)实施城市低保,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城市低保工作,今年重点在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上下了功夫,大力推进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