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综合考核评选办法(试行)为做大做强我县商贸服务企业,尽快形成主业突出、管理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服务企业群体,提升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商贸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开展评选明星服务企业活动
为此,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一)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提升商贸服务业整体水平
(二)引导商贸服务优势企业发挥品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尽快形成以大企业、品牌企业为主导的发展格局,加快流通现代化进程
(三)挖掘一批商贸服务业代表性企业,对其创业成长、经营业绩、成功案例、服务社会等方面进行剖析和宣传,推介成功经验,为全县服务业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四)加深社会各界对商贸服务业优势企业的了解,扩大影响,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和合作伙伴
二、考核评选原则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主要从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两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一)经济效益:评价经营主体的缴税能力
(二)社会责任:1、当年税金解缴率;2、企业五项保险统筹金征缴率;3、当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事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环保责任事故;违反《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发生偷税行为被立案查处或当期欠税数额较大;违反《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员工工资
三、考核评选范围及名额县内独立核算且盈利的商贸服务业经营单位,包括商贸经营、现代物流、餐饮休闲和商品交易市场等经营主体,均可参加评选
每年评选20名
四、考核指标体系指标数据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统计报表为准
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见下表:临朐县明星服务企业综合评价考核指标项目指标单位效益指标缴纳税金总额万元社会指标税金解缴率%五项保险统筹金征缴率%(一)效益指标
缴纳税金总额:指当年实际缴纳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