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特殊业务处理
1特殊业务的定义及范围
2清产核资方法及账务处理
3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账务处理
4破产清算的账务处理
5其他重组业务的账务处理
12第12章特殊业务处理12
1特殊业务的定义及范围(1)特殊业务,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清产核资、主辅业分离、破产清算、其他重组业务等
(2)清产核资,是指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2003]1号)规定,组织公司进行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完善制度的活动,从而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
(3)主辅业分离,是指根据《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的辅业改制
(4)破产清算,是指根据《破产法》和《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28号)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和会计处理
(5)其它重组业务,是指股权重组、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出售、资产置换、债转股等
2清产核资方法及账务处理12
1清产核资的范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进行清产核资:(1)公司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2)公司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