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XX年计划生育办证指南(修改)计划生育办证指南一、生育登记服务:1、登记对象。本辖区内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2、所需资料。公民进行生育登记,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3、登记方式及流程:①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凭所需资料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村(居)委会填写《XX省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两份);②相关单位的登记人员立即进行信息登记,并将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与登记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发放《XX县区母子健康服务手册》并正确勾选该生育孩次;③经核对,不符合登记条件或资料不齐的,不予登记,并当面一次性告知,做好解释工作。二、再生育审批:1、申请对象。双方或一方为本县(乡)户籍的夫妻,符合《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2、所需资料:公民申请再生育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女方近期免冠1寸卡片照3张、单位或村(居)出具的婚育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符合《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病残儿鉴定结论。收养子女的应当提供合法收养证明。3、登记方式及流程:①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凭所需资料,向一方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②乡(镇、街道)计生办收到申请人的证明资料后,应当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再生育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及初审意见提交到供县卫生计生局审批;第1页共8页③县卫生计生局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完毕;④乡镇计生办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对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篇二:《XX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指导2015年《XX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指导一、办理指导概述为了指导员工正确地办理2015年《XX市计划生育证明》,根据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文件规定,特拟定本办理指导。二、办理指导说明1、拟调人员本人或配偶已生育一孩或属一孩怀孕的,须按以下流程办理《XX市计划生育证明》。1.1办理条件只生育一子女;办理调动时女方属一孩怀孕;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只收养一个子女未生育的。1.2所需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任一方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全家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户口卡本人页和地址页)。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女方不在深圳的,可提供女方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提供县级或以上医院的孕检证明或母婴保健手册或准生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在海外怀孕且有孕检的,需提供经当地大使馆认证的怀孕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育龄妇女的姓名、怀孕日期及预产期)或经国内公证处公证的怀孕证明。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会抚养费收票据。第2页共8页收养一个子女的,另需提供收养证注。上述材料备原件及一套a4纸复印件。1.3办理机构拟调人员的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落户华为公司深圳集体户口的办理机构为:XX市XX县区粤海街道计生办。1.3.1如果拟调人员本人或配偶在深圳居住且拟入户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社区工作站的,均需先到现居2016-04-06华为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第1页,共4页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生信息。男员工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生信息时需要说明是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使用。情况一。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有计生信息且信息一致的,先带材料到科技园社区工作站打印育龄妇女信息卡,再到粤海街道计生办打印XX市计划生育证明。情况二。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有计生信息,但拟调人员本人或配偶居住地或户籍地或婚姻状况或生育状况发生变动时,需先带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更新计生信息,信息更新需24小时后才能生效,待信息生效后再到科技园社区工作站打印育龄妇女信息卡,再到粤海街道计生办打印XX市计划生育证明。情况三。现居住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