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围绕提高能力这个核心,全面开展公务员各类培训(一)抓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
凡是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一律要在试用期内参加以提高适应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初任培训,公共基础理论课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专业课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
通过培训,培养新录用公务员的良好职业道德,树立敬业、奉献精神,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机关工作要求
在培训中继续推行新录用公务员宣誓仪式,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市直拟于3月(公安新警)、10月各举办一至两期,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在当地办班
(二)做好科级干部任职培训
实施公务员制度和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已晋升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应从任职之日起一年内参加任职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
凡晋升科级职务尚未参加任职培训的人员,今年分两期,组织到市行政学院参加培训,时间为5月、9月各举办一期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在当地办班
(三)大力开展更新知识培训
探索公务员全员公共必修课培训与专业课培训项目相结合的运作机制,20*年按省的要求,着重抓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通过培训,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掌握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基本常识、原则和方法;有效捕捉带倾向性、潜在性的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面对突发公共事件,保持头脑清醒、处置得当,尽可能减少损失和危害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全员培训的牵头和协调工作,公共必修课由省人事厅统一部署,专业课由省直各主管部门负责,培训时间每人不得少于5天,培训结束要进行考核和考试
其中,公共必修课全省统一考试
(四)举办优秀公务员培训班
选调科级以下职务并在20*年度考核获优秀档次的公务员,组织到北京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进行以提高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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