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1、概述1
1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2、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3申报条件(初级从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促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基本知识1
1计量知识(1)法定计量单位及其换算知识
(2)行业用计价单位的使用知识
(3)清洁用化学剂1)百分比配制
2)份数比配制
2清洁设备知识(1)一般清洁器具的使用知识
(2)清洁设备的使用知识
2)洗地毯机
5)高压喷水机
(3)常用清洁剂的种类和使用知识
1)酸性清洁剂
2)中性清洁剂
3)碱性清洁剂
3客房知识(1)客房种类
6)特殊客房
(2)床种类
1)基本类型
2)特殊类型
(3)功能空间的设备使用和维护知识
1)睡眠空间设备
2)盥洗空间设备
3)起居空间设备
4)书写和梳妆空间设备
5)贮存空间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