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规划实质性审查及规划核实服务会会议内容专题报告及规划核实服务会议的专题报告公司领导:2012年6月13日,XX市规划局组织召开了规划实质性审查及规划核实服务会,现将会议内容、会议对公司未竣工项目产生的影响及相关建议汇报如下:一、会议内容2012年6月13日,XX市规划管理局召开XX市规划实质性审查及规划核实服务会,市规划局监管处、法规处、综合管理处、验收处、五XX县区规划分局及XX市主要开发公司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规划局副局长张佳局长主持。会议主要内容如下:(一)、规划实质性审查:XX市规划局自2010年9月1日开始在五XX县区实施规划方案实质性审查。具体要求:1、方案报建时需提供设计方案的电子光盘(含设计方案的电子图形、数据),设计方案纸质资料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中标注的各类建筑面积应当与电子光盘核算的结果一致。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分层平面图中应当明确标注当前层的建筑面积、分类标注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以及不纳入基底面积计算的建筑面积。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标注应建公建配套具体位置,且方案一旦审核通过,不得随意调整其位置,如社区用房、公厕、垃圾收集点、配电房、门卫室、物管用房、健身场所及机动车、非机动车库具体位置等。如确需调整,应在规划验收前按方案调整程序并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后办理。4、规划实质性审查中各类建筑面积计算严格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XX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附件2)的规定进行。第1页共59页(二)、规划咨询及全程跟踪:市规划局将建立规划批后信息服务系统,跟踪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全过程,在规划验收前进行规划核实咨询服务。对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情况进行提出整改要求和合理化建议、通报、约谈、降低公司信用等级等办法进行管理。预计2012年年底前完成规划信息服务系统的建立,2013年投入使用。(三)、规划核实:项目规划核实的依据及内容按《XX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执行。行政处罚:1、2010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规划核实后的行政处罚按成规管【2012】54号《XX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项目规划核实行政处罚的通知》进行处理。(详见文件规定)注: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均要实施行政处罚。2、2010年9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规划核实后行政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罚。即: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无法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3、规划核实中各类建筑面积计算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XX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附件2)的规定进行。具体面积核实办法另行研究确定。二、对公司未竣工项目的影响及相关建议:市规划局对规划实质性审查、规划咨询和过程跟踪、规划核实的相关规定及实施办法,对公司新项目的方案报建和在建项目的竣工规划验收均产生一定影响,为此建议:1、新项目方案报建时,根据规划实质性审查要求,需在总第2页共59页平图上明确项目公建、配套具体位置,且不再调整,避免方案批后调整公示。2、新项目方案报建时,各类指标核算按相关规定核实无误,避免核算错误或误差造成方案批后调整公示。3、由于规划核实原按房产测绘面积核实,现按建筑规范面积核实,所以应对目前取得建规证且尚未竣工项目的建筑面积按建筑规范重新核算,重新确定加建和调整部分的处理方案。保利花园、贝森、康桥项目均存在户型改造、架空层需调整为单元大堂等情况,为避免验收时规划核实面积误差过大,建议根据新规定核算面积后重新确定解决办法。4、在规划实质性审查和规划核实越来越规范的情况下,我们应对规划方案及指标核算高度重视。特此报告。投资开发部2012年6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