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综合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要求二、项目招标要求1.项目名称:丽水市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综合业务系统建设项目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以下费用:投标清单中所有的设备费,桥架管线费,辅助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费,保险费,调试费,培训费,整套系统3年维护维修费用
以及承担该项目未能预见的一切费用
3.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以下内容:3
1设备及相关资料的提供投标人投标提供的设备及相关资料须包括以下(但不限于)内容:1)需按招标单位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施工方案,提供系统施工计划、安装调试和测试验收方案
2)按投标清单提供相应的设备及详细成套供货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修仪表、易损件的清单等)
2系统安装施工及工期按国家有关标准及投标文件、中标合同要求对提供设备进行安装施工与维护
按投标文件规定配备所需的人员,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按期完成系统安装调试
工期按招标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3系统安装调试及运行1)投标方必须保证招标单位新建系统和原有系统同时并轨正常运行一个月,确保新老系统的顺利移接
投标方需向招标单位免费提供并轨运行期间所需要的采购设备清单之外的相关设备,待原系统撤消后招标单位再归还相关设备
2)投标单位派遣有从事同类工作三年以上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包括系统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及服务工作,直到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3)在调试期间,供应商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
测试、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式应由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执行
供方参加测试、调试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设备运行需在采购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试运行过程中需连续72小时以上的保证系统运转正常
4系统安装验收1)运行期满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由采购单位组织或邀请相关专家机构向供应商签发验收合格证为准
验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