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辅助服务管理,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华中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华中电监市场2006[32])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提供的服务,包括:一次调频、自动发电控制(AGC)、调峰、无功调节、备用和黑启动服务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华中区域网、省(市)电力调度机构及其直接调度的并网火力、水力发电厂
第四条华中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网调)、各省(市)调度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直调电厂辅助服务调用、日常考核工作
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机组辅助服务调用、考核和补偿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定义与分类第五条辅助服务管理的原则是:全网统一评价标准;根据需要,科学、合理、公平调用;每月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分别进行考核,以省(市)为单位实施补偿
并网发电厂提供的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
第六条基本辅助服务是指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发电机组必须提供的辅助服务
包括一次调频、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等,基本辅助服务不进行补偿,但对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要进行考核
一次调频是指当电力系统频率偏离目标时,发电机组通过调速系统的自动反应,调整有功出力减少频率偏差所提供的服务;2
基本调峰是指发电机组在规定的最小技术出力到额定容量范围内,为了跟踪负荷的峰谷变化而有计划的、按照一定调节速度进行的发电机组出力调整所提供的服务
基本无功调节是指发电机组在规定的功率因素范围内,向电力系统注入或吸收无功功率所提供的服务
基本无功调节容量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