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安排方案11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我市个人出租房屋及商铺税收管理
一、指导思想依法加强税收征管
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维护国家和省市税收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性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协税护税,积极推进个人出租房屋委托代征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参与、乡镇主体、信息共享”综合治税机制,实现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促进市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内容税务部门委托乡镇负责征收,针对个人出租房屋及商铺税收管理工作
与乡镇签定委托协议,向乡镇发放《委托代征税款证书》乡镇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动员辖区的税务分局、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社会力量,组织专兼职征收管理队伍,联合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和税款征收工作
三、时间方法2011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法如下
此次征收及清缴的行动时间原则上以年度为基本单位
为动员培训阶段
此阶段市里召开会议,第一阶段2011年7月15日—7月31日
地税局及各乡镇组成领导机构,抽调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对兼职征收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为调查摸底及自查自缴阶段
各乡镇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第二阶段2011年8月1日—9月15日
登记上册,明确被征收对象
此阶段宣传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地税部门印发告知书要下发到个体经营者手中,动员和要求个体经营者主动进行自查自缴并补交税款
为集中征收阶段
由各乡镇组织兼职征收人员对征收对象逐户进行征收
第三阶段2011年9月16日—11月30日
四、组织领导第1页共3页统一领导和协调代征工作
姚志波市长任组长,成立XX县区个人出租房屋委托代征工作领导小组
杨升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财政、地税、公安、工商、房产等部门及乡镇乡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地税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委托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