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规划局关于发布施行《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我局编制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于2010年5月10日施行
凡青岛市市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以及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
doc(点击下载)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本标准的“摘要”卡片可在城市规划公示厅(文登路1号)及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规划局服务窗口获取
如在本标准的实施中遇到问题,或对本标准的完善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向市规划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2-83893216、0532-83893247(传真)电子邮箱:qingdaozgb@126
com网址:http://upb
qingdao
cn通讯地址:青岛市规划局青岛市香港西路55号(汇融广场)邮编:266071意见建议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青岛市规划局2010年5月青岛市规划局关于发布施行《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我局编制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于2010年5月10日施行
凡青岛市市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以及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编制说明青岛市规划局曾于2007年编制了《青岛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试行)》,并作为控规及相关规划编制、管理的参考资料,对强化新区、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控制和配套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以人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