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文件浙毕[2007]1号关于举办高校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培训班的通知各高等院校:为提高普通高校就业指导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根据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开展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和认证工作”的要求,我中心经商有关机构决定举办高校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我省培训工作已经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授权,由我中心主办,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体承办
一、培训对象1、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的工作人员;2、各院系主管就业工作的领导、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1、当前就业形势与职业指导的发展;2、职业指导教学训练;3、职业与就业政策指导;4、职业意识训练与指导;5、就业技能和创业技能的基础指导;6、职业素质测评的技术与方法;7、职业生涯规划的技术与方法;8、学校职业指导推动与开展
三、培训方式面授(专题、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小组讨论)和自学相结合
四、培训师资1、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门专家;2、团中央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北京中青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专业培训讲师
五、考核经培训,按规定程序统一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时间:2007年5月26日-30日
培训地点:杭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七、报名资料(参加培训时交会务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原件、职业资格鉴定综合评定表(只需盖章)、获奖证书(最高荣誉证书一张)复印件、发表论文及著作复印件、免冠照片共5张(2寸2张,1寸3张)
八、收费标准培训费:1980元/人,包括课时费、鉴定费、证书制作费、教材费
会务费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各单位自理
九、报名截止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