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两个转变构建和谐新农村按新公共管理的要求,乡镇作为农村基层公共事务的直接管理者,工作的目标是实现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和社会效益与公平的最大均衡
根据建设法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学习型政府、效能型政府的政府再造要求和新时期农村社会改革与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必须对乡镇职能进行重新定位,从传统的管理型、高成本低效率政府向服务型、低成本高效率政府转变,并以此为契机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要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乡镇政府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角色转变,必须做到四“变”
一是要变指令为引导
以往,有些乡镇的服务是指令性、命令式、强制性的,一讲服务就是收费,教育农民就是罚款
不从实际入手,不看对象,不顾群众愿不愿意,采取“一刀切”式服务
表面上看是服务到家,实际上是以行政命令代替了服务,损害了群众利益,僵化了党同劳动人民的干群关系
在为农民服务上,不能搞强迫,不得越俎代刨,要根据不同的市场主体、适应不同服务对象,给农民自由选择的权利,让农民自主决定
二是要变单一性为全方位
当前,一些乡镇服务的方法简单、形式单一、内容单调,认为服务就是农忙时帮助农民种地,扶贫就送点钱物,科技下乡就送两本书
这样的服务不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而且助长了一些干部的不作为,乡镇服务职能也无法落到实处
要抓住农民急需解决的信息、技术、资金、产品销售等关键问题开展服务;要传授给农村一些实用的致富技能;所以乡镇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主动承担起服务的组织协调责任,积极探索涉农部门的全员服务、龙头企业的牵动服务、科技实体的辐射服务、中介组织的专项服务,走一条多渠道、多角度、立体化服务的路子
三是要变不动为互动
有些乡镇服务纸上谈兵,不深入基层调研,是干部坐在屋里计划出来的,领导坐在办公室拍脑门拍出来的,不切实际、不重实效
有的在公共设施建设上,搞门面工程、政绩工程,贪大贪全,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跟农民实际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