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陕西省建设厅二〇〇五年八月陕西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工作目的1.2工作原则1.3编制依据1.4适用范围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2.1指挥机构与职责2.2指挥体系3预警预防机制3.1工作准备3.2应急演练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程序4.3事故报告4.4新闻发布4.5善后处理5应急结束5.1结束程序5.2事故调查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6应急保障16.1通信与信息保障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6.3宣传培训与演练7附则7.1名词术语的说明7.2预案管理与更新7.3制定与解释部门7.4实施或生效时间8附录1总则1.1工作目的为做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厅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2响应机制
1.2.2相互协调、快速反应建设厅要与有关厅局、地方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地方人民政府是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