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汇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一、职能职责《食品安全法》中商务部门承担的职责职能是
对全县生猪屠宰行业和酒类流通市场进行监管,重点一是打击生猪屠宰行业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和非法使用瘦肉精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屠宰行业依法经营;二是打击酒类经营中的制假售价、工业酒精勾兑、非法添加甜蜜素和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维护酒类流通市场秩序
二、宣传情况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伪劣肉品和酒类的鉴别方法,公布举报电话,出动宣传车辆40多次,悬挂宣传横幅30多幅,印刷宣传资料2000多份,提高了群众食肉安全和饮酒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打击生猪屠宰和酒类经营不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执法情况及成绩生猪定点屠宰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有条不紊,为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在搞好屠宰厂建设的同时,加大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
通过监管,规范和完善了从生猪进厂到生猪产品出厂肉品质量保证体系,实现了肉品安全溯源制度,从而有效得净化了我县猪肉市场,保证了全县人民食肉安全
对现有25个定点屠宰场,从硬件设施到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屠宰管理检疫、检验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
查处私屠滥宰案件1件
酒类流通管理
认真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积极推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使用《随附单》制度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达到200家,规范酒类流通秩序,采取日常监管和‘节日'集中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有效打击了我县白酒市场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没收假冒伪劣名酒10余瓶,罚没收入2万余元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第1页共4页1、督促企业建章立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督促屠宰企业和酒类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不合格肉品、酒类退市制度
屠宰企业不进厂、不屠宰病害猪和含有‘瘦肉精'的生猪;酒类经营者不购进假冒伪劣酒类
发现病害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