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巴中市人事局巴中市公安局关于二○○八年下半年全市县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八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结合巴中实际,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下半年巴中市县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收名额与职位设置全市此次共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279名
职位设综合管理职位(1)、综合管理职位(2)、公安专业职位,其中综合管理职位(1)招收42名(女性6名)、综合管理职位(2)招收181名(女性28名)、公安专业职位招收56名(女性7名)
此次招警,南江县招收名额与职位设置单列
详见《巴中市2008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设置表》
除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的考生外,其余考生按报考职位被录取后,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分配单位
具体工作分配去向及名额见《巴中市2008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人员去向分配表》
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考对象、招考范围和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09年1月1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招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其中:综合管理职位(1)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综合管理职位(2)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公安专业职位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警察院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符合条件的警察院校毕业生也可报考综合管理职位(1)和综合管理职位(2)
(二)招考范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面向全国招考
大专学历人员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三)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