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5页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讲义二0一三年六月第2页共35页第1页共3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5页目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1—11医疗机构卫生监督……………………12—21学校卫生监督…………………………22—27第3页共35页第2页共3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5页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讲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一、概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是卫生监督主体依法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单位,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一)相关概念: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集中式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管道直饮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自建设施供水:由单位和个人自行建设并主要自用的供水方式。管道直饮水:管道直饮水是现有自来水或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水经过深度处理后,再通过优质管材送至用户,成为可直接饮用的优质水。第4页共35页第3页共3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35页小型集中式供水:农村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分散居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常规检验项目:能普遍反应水质状况、检出频率较高的检验项目。(4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检验项目。(64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由建设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006年12月29第5页共35页第4页共3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35页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水质指标从原有的35项增加到106项。统一了城乡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由卫生部颁布本规范自二OO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规范》(GB17051-2006)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本规范自二OO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的范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管道直饮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及其职责:《办法》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滥测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四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第6页共35页第5页共3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35页1.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2做好安全性评价一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