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范围蓬莱市行政区所辖的全部陆域和近岸海域,包括七个镇,五个街道办事处,即北沟镇、大辛店镇、刘家沟镇、潮水镇、大柳行镇、村里集镇、小门家镇、登州街道办事处、新港街道办事处、紫荆山街道办事处、蓬莱阁街道办事处、南王街道办事处
规划陆域面积1128
60平方公里
2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2002年规划时段:近期为2003年—2007年中期为2008年—2010年远期为2010年—2015年1
3规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划与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生态市、生态县(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
地方相关规划与计划:《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山东省碧海行动计划》、《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蓬莱市城市总体规划》、《蓬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山东省蓬莱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蓬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蓬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蓬莱市水利资源发展与保护规划》、《蓬莱市海洋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蓬莱市国土资源规划》、《蓬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蓬莱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目标纲要》、《蓬莱市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十五”计划及2015年远景目标》、《蓬莱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蓬莱市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4规划性质、地位与作用烟台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年—2020年)是指导蓬莱生态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所确定的目标、措施、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