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行政执法部门政务公开内容一、农业局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权限、机构设置农业局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有: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市种子管理站、市农药管理监测站(市植物检疫站)、市农机监理站和市农村能源环保监测站(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其职能权限为:(一)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1、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2、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制止非法要求农民无偿提供财力、物力和劳务的行为;培训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3、负责全市村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监督和审计;4、负责对乡镇、街农村经济管理站、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兴办的经济联合体,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的其它有关单位进行审计监督;5、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工作;6、负责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7、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
(二)市种子管理站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种子计划、生产、经营和品种及种子质量的检验管理;3、审核签发和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
4、负责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调解种子纠纷,培训种子技术和管理人员
第1页共9页5、培训种子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市农药管理站(市植物检疫站)市植物检疫站与市农药管理站合属一个机构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经营单位经营资格审查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管理、农药产品质量监督和农药残留检测工作4、对违反《条例》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5、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