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重大火灾隐患的成因及整改对策近几年来,我国高层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公众聚焦场所火灾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仅吉林省1999年下半年就连续发生了辽源集贸大楼、珲春金发木业有限公司、长春欧亚商都、四平百华大楼、长春夏威夷大酒店等5起特大火灾,造成死亡2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近年来,又先后发生了吉林市森鼎家俱城、长春三马路面料批发市场、延边汪清商城等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吉林市中百商厦“2
15”特大火灾造成54人死亡,更是震惊中外
透过上述几火灾,我们不难发现其存在着本质上的共性问题,那就是:发生火灾的单位均存在着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均多次对其进行过监督检查,提出过隐患整改意见,有的还下发了停业通知
但是这单位对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置苦罔闻,置自身的消防安全于不顾,我行我素,带险作业经营,最终养患成灾,悔之晚矣
面对火魔的频频光顾,面对日益严峻的火灾形势,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是到了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解决办法的时候了
重大火灾隐患的成因经济建设与消防安全的关系摆位失衡,致使消防工作未能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地下工程广泛开发利用,增加了火灾扑救难度;生产生活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大量涌现,增加了致灾因素;所有制结构越来越多样化,企业隶属关系越来越复杂,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享,一座建筑多家所有或多家使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增加了消防管理的困难;在急功近利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驱使下,只顾眼前利益不作长远打算、只顾自身利益不顾社会公益的行为随处可见
以上多种因素综合在一起,造成了个别企业、甚至是一些政府在经济建设与消防安全关系的摆位上失调,致使消防工作不能适应城乡快速发展及社会安全保障的新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