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监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放到第一位,在建筑生产活动中,针对建筑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建筑法》详细地对建筑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作出了规定,把安全生产管理上升到法律高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是建筑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之一
本文从四个方面仅就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中,监理工程师抓安全监控工作的具体主要做法进行探讨
一、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的主要内容l,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依法对建筑工程实行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2、审核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注重审查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施工企业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措施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在建筑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建筑工程阶段安全评定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表、隐患整改报告书、模板拆除申请报告书等资料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对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和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起重吊装、机具设备、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卫生急救等,检查其是